2021年4月19日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保定《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》,针对非保定市户籍,来保留保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,2020年11月6日后首次落户保定主城区均可享受落户奖励政策。涉及落户奖励、安家费发放标准、事业单位引才纳编、就业见习补贴、就业补贴、就业社会保险补贴、社会引才聚才、财政贴息贷款、税收减免财政奖励、保障购房需求、提供服务教育等方面。
奖励标准
落户奖励标准为1000元/人
申领安家费 适用对象
2020年11月6日后,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或者自主创业的,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、技师(技能等级二级)以上的技能人才。
2020年11月6日后,在我市主城区购买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),且所购住房属申请人家庭在我市首套住房的,按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15万元、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6万元、本科学历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费。
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按每人6万元、高级技师(技能等级一级)按每人6万元、技师(技能等级二级)按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费。
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,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,安家费用于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和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后,分两次发放,每次发放标准安家费的50%。
买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,安家费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后,一次性发放。
注:购房时间分别以房屋网签备案日期和《不动产权证书》登记时间为准。
新闻来源: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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